办理新报关单所需的卡介质: • 新报关单所需的卡介质 • 电子口岸卡介质类型:IC卡/Ikey • 查询办理渠道 各分支机构联络方式
完成报关单位及人员备案: • 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 • 进入企业资质备案子系统 • 新企业一次申请、同时备案 • 单一资质企业进行资质的补录
进出口关别代码、征免性质代码、国内地区代码 成交方式代码、征免性质代码、商品HS编码 征免方式、目的地代码、国内口岸代码 检验检疫机关代码、关联理由、企业资质类别 检验检疫编码、用途、原产地区、许可证类别 危包类别、UN编码、货物属性代码
展示内容 形成56个项目的新报关单 打印方式 只有标准打,取消套打 布局结构 为横版结构 沿用原海关、商检代码表 合并为新代码表 采用国际统一代码表 一套随附单据一次上传
把原报关报检业务梳理融合再梳理,确认业务录入、导入 如果采用导入方式,及时办理导入业务,测试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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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窗口”用户注册: • 创建用户名/密码 • 企业/操作员基本资料、手机号码等 • 获取保存企业已备案好的资质信息 • 绑定IC卡信息
随附单证如果是原产地类相关单证, 需要填写原产地证书、声明及原产地备案书 与报关单表体的对应关系
用于证明使用人的身份和进行数字签名,其持有者经法人卡申请和主管 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行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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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2018年第28号(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海关总署2018年第50号(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 海关总署2018年第61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 • 海关总署2018年第67号(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
对海关报关单申报项目和检验检疫原报检单申报项目进行梳理,按照“依法依规、去繁就简”的原则,进行优化整合
* 法律依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8号(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
用于对本企业操作员卡操作业务权限的管理,必须由企业法人或者指定 的代理人亲自领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明确规定使用管理制度。
除一次申报子系统的部分功能升级外 其他子系统(例如减免税、手册等)无变化
* 培训环境,仅供参考。如遇到功能或参数不全等情况,请以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内容、或实际系统上线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