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对福建极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洪交罚〔2022〕01070101号。
福建极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案
2022-11-23 9:59,熊志新驾驶赣 AD79873小型轿车行驶至南昌市天祥大道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时,经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熊志新通过福建极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APP平台接单,从天祥大道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到南昌市广阳小区。该车核载 5人、实载 3人。因被查获取消订单,未支付费用。赣 AD79873行驶证性质为“营运性质”,该车已经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熊志新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