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外贸扶持资金项目审核工作,我局拟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审核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江门市外贸企业申报2022年度省级外贸扶持资金项目[包括:1.2023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3.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公平贸易项目);4.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的外贸扶持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包括接收企业项目申报文件,组织开展纸质材料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申报项目数据汇总表等相关工作,将申报材料整理归档保存等。
(二)省级外贸扶持资金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委托服务工作,包括系统日常管理;企业咨询服务;涉及外贸数据整理分析;外贸政策宣讲资料整理、制作PPT及委托专人宣讲等事项;就相关审核项目到企业调研、收集资料,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估等。由专职人员对项目审核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具体日期起计,至服务工作完成时终止。
(一)供应商须为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四)若供应商为社团组织的,应具备江门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获得AAA级以上或者“江门市品牌社会组织”称号,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资质。若供应商为非社团组织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五)具有熟悉外经贸行业财会专业性知识的人才,拥有金融、法律、财会等方面专家资源。有外经贸数据采集能力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六)具有三年以上审核经济口财政资金的工作经验,年均审核各类资金材料达1000份以上。
3.提供具有履行合意昂平台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